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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 是指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際總價格,扣除包含實際取得成本(當年你購買的總價)的一些項目後,如果還有獲利的部分,就要課徵這類的所得稅。 房地合一稅稅基公式=房產交易所得-交易日前3年內的房產交易損失金額-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 稅率則會因持有的時間長短而有差異!

房地合一稅可以重購退稅嗎?

因房地合一稅的改制目的在於減少房地產炒作,所以若民眾換屋符合「自住目的」,無論是先賣後買、還是先買後賣,房地合一稅都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對於購屋自住的民眾而言是相當重要、可以守護荷包的關鍵! 符合「自住目的」的四項條件如下:

買賣自用住宅要繳稅嗎?

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出售自用住宅可享400萬免稅額,但財政部提醒,想要適用租稅減免優惠,「自用住宅」必須同時符合3大條件才行,建議納稅義務人可視本身經濟狀況、出售目的或財務規畫,選擇最佳出售時點。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出售自用住宅的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後的餘額,可享有400萬元免稅額優惠,如餘額超過400萬元者,超過部分亦可享有稅率10%的優惠。

房地合一2.0是什麼?

房地合一2.0主要係適用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且其出售日期在110年7月1日以後。 因應法令的變動,未來應按持有不動產的目的及期間,評估合適之交易方式及留意相關稅率計算,並妥善保存不動產交易之相關佐證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依照現行房地合一課稅規定,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之所得,若不動產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者課徵45%;超過1年未逾2年,課徵35%;超過2年未逾10年課徵20%;持有超過10年,課徵15%。 房地合一2.0於110年7月1日實施後,將延長短期交易課徵較高稅率之期間,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課徵45%稅率;超過2年至未逾5年課徵35%稅率;但出售持有超過5年至未逾10年,或超過10年之房地,仍維持原本20%及15%之稅率 (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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